投我以木李,报之以琼玖。

宗伯正曜恭注、译:

别人赠给我们只能作家具用的梓树木材(下等木材),我们就酬答给他下等的、仅仅比石头稍微好一点的杂色玉。

木李:古文词义,古植物名,指梓树木材,木质比桃木软,适合作家具,不能用于兵器。

琼玖:古文词义,古玉名,指下等的美玉,仅仅比石头稍微好一点的杂色玉。

玖:古文字义,指杂色玉,颜色斑驳的玉。

《说文解字》“石之次玉黑色者。从玉久声。《诗》曰:贻我佩玖。读若芑。或曰若人句脊之句。举友切。”

“永以为好也”,即礼尚往来,为了答谢其赠礼,并以此为始,结成两国最下等的长久之盟。